“對于多數上市公司而言,可持續發展報告并不是強制披露的,但不代表可以隨意披露。公司不能將公告作為‘廣告’,把ESG披露作為品牌營銷的手段,借由ESG的‘外衣’過度包裝,提供不準確的信息誤導投資者。”
4月29日,證監會上市司相關負責人在參加中關村論壇“ESG助力美麗中國建設”平行論壇時表示,證監會將持續評估《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下稱《指引》)的適應性,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規則,研究推動更多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當前,已有不少案例因環境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被證監會處罰或采取監管措施,證監會將不斷提升監管能力,持續加強監管。
該負責人透露,2023年,近18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續發展相關報告,家數再創新高;3000余家公司披露了為減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家數占比超過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