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迎來新氣象。
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證監會等六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中明確指出,要落實獨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發揮獨立董事監督作用,強化審計委員會反舞弊職責。
從去年4月《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發布,標志著獨董制度改革正式啟動;到新“國九條”明確要求“切實發揮獨立董事監督作用,強化履職保障約束”,本輪獨董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標是推動獨立董事更好發揮監督制衡作用,從職責定位、履職方式、履職保障、履職情況監管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措施,有效增強公司治理內生約束。
在制度的引導下,深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積極履行監督職責。記者發現,獨立董事“愿履職、敢履職”成效明顯,在推動公司規范運作、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