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加強中央企業融資擔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問題咨詢
問:根據《關于加強中央企業融資擔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資發財評規[2021]75號)第一條的規定,融資擔保主要包括中央企業為納入合并范圍內的子企業和未納入合并范圍的參股企業借款和發行債券、基金產品、信托產品、資產管理計劃等融資行為提供的各種形式的擔保,……也包括出具有擔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額補足承諾函、安慰承諾等支持性函件的隱性擔保……請問:(1)中央企業下屬子企業以應收賬款債權或PPP項目收益權等作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即ABS),債務人未來向ABS履行付款義務,ABS投資者獲得相應收益分配和本金返還。在該產品結構中,如中央企業或下屬上市主體為ABS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本金及利息的兌付提供差額支付承諾,是否屬于上述融資擔保中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