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根治虛假貿易頑疾,近十余年來,國務院及各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不斷加強對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的監管力度,多次發文嚴禁國有企業開展虛假貿易業務。但由于國有企業考核機制和增加營收規模的需求,以及中小企業對信用融資的市場需求持續存在,虛假貿易現象屢禁不止,且方式愈發隱蔽且多樣。
基于此,2023年10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貿易管理嚴禁各類虛假貿易的通知》(國資發財評規〔2023〕74號,以下簡稱“74號文”),明確提出“十不準”,劃定虛假貿易禁區,并進一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在此背景下,識別虛假貿易和控制相應風險成為國企合規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將從監管要求、虛假貿易特征及識別、合規管理手段方面進行梳理,站在合規風險管理的角度為企業提供虛假貿易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