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1日裁定受理滄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并指定滄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管理人。
為順利推進破產程序,根據破產重整工作需要,滄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管理人向社會公開遴選審計機構。
企業破產原因及目前狀況:由于投資方不履行投資義務,股東內部矛盾,導致公司無資金完成開發建設,公司出現虧損,利潤總額為負值,滄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已經資不抵債,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規定,經過債權人申請,法院裁定受理破產重整。
國有企業持股
據愛企查顯示:滄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由國有企業滄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設有限公司持股51%。
滄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