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國務院國資委就要求國有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要在ESG體系建設中發揮表率作用,2023年中國央企上市公司已經實現了ESG相關報告發布全覆蓋。2024年6月4日,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印發《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加強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工作,將ESG工作納入社會責任工作統籌管理,積極把握、應對ESG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在ESG工作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也不可忽視對ESG的爭議和批評聲音。有批評者認為,雖然ESG的三個元素E、S和G各自在技術上都能夠實現,但它們組合在一起就可能出現目標方向的沖突,使得企業和投資者在決策中經常需要對ESG的各個元素進行平衡取舍,企業如何對多個利益相關者相互沖突的經濟和非經濟利益做出取舍與調和是一個巨大的難題。還有批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