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王宏志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2024年第三次專題推進會上宣布,到2025年,國有企業必須普遍推行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
這一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旨在通過強化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國有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活力。
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明確和規范“退出”標準,確保績效考核成為員工退出的主要依據。
王宏志強調,不能以違法違紀、到齡退休或主動離職等方式替代業績考核不合格的“退出”,這體現了對公平性和效率性的雙重追求。
政策的實施將鼓勵國有企業員工提升個人能力和業績,因為只有通過績效考核,員工的工作穩定性才能得到保障。這種制度的推行,將有效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新精神,從而提高整個企業的運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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