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廣州一家國有創業投資機構的負責人,林偉一直面臨很大的業績考核壓力。
在傳統的考核方式下,一只創投新基金從設立當年就開始進行考核,如果當年不賺錢就算虧損。在林偉看來,這種考核方式有值得商榷之處,因為基金不可能一成立就能把資金全投出去,投出去也不可能馬上就產生利潤。
經過他一系列的努力,得到的反饋是,初步可以延遲至基金成立的第五年開始進行考核。林偉認為,基金投出去后五年會取得一些階段性成果,所以此時進行考核比較合適和合理,畢竟不能一直不考核,也要防止出現“基金設立了兩三年,資金都不投出去”的問題。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政策措施,提出針對國資創業投資“不敢投”“不愿投”等問題,健全符合國資創投特點的考核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的要求。
多位地方國資創投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