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監察法的決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就監察法修改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請介紹一下監察法修改的背景和意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于2018年3月20日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監察法的實施,對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實現對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高度,對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反腐敗斗爭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