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億規模的金融租賃行業迎來監管評級辦法。
為進一步優化金融租賃公司監管評級體系,有效實施分類監管,推動金融租賃公司行業高質量發展,近日,金融監管總局修訂印發《金融租賃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下稱《辦法》)。
據悉,修訂后的《評級辦法》包括總則、評級要素及評級結果、組織實施、評級結果與運用、附則等五章共二十二條。對照來看,《辦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合理調整評級要素,優化監管評級級次以及完善評級流程,設定動態調整環節等。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將“管理質量”評級要素和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內容整合至“公司治理”要素,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形成“公司治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專業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五個評級維度,這一調整強調了金融科技的重要性,也形成了更加鮮明的監管導向。
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