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政策的通知
新人社發〔2025〕3號
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國資委,自治區機關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各自治區區屬國有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先就業再擇業、早就業快就業,現就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報考我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當年度應屆畢業生,其應屆畢業生身份認定以本人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工商注冊登記等均不影響其應屆畢業生身份認定。
二、畢業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報考我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屆畢業生崗位,不對其是否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