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國有企業重鎮,處于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前沿。近日,該市制定出臺《關于市管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防止領導人員利益沖突的辦法(試行)》,緊盯“關鍵少數”,明確“七個不得”,進一步扎緊扎牢制度籬笆,促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
據悉,《辦法》是在該市《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的基礎上,經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最終制定出臺的。《辦法》立足關口前移、構建預防機制,明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在履行經營管理職責中的“七個不得”:
圍繞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主要市場活動,明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關系人及其投資經營的企業不得與任職企業及關聯企業發生經營業務往來,不得與任職企業及關聯企業發生投融資關系;圍繞當前推進新一輪混合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