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A股上市公司控制權爭奪事件頻發,由于制度供給不足和監管、司法乏力,導致雙頭董事會接連出現,使上市公司治理和投資者權益保護頻頻陷入困境。本文以新潮能源控制權爭奪為例,揭示了雙頭董事會暴露的諸多問題:原管理層對外部股東行權資格的恣意限制、對外部股東提案的實質性審核,以及我國公司決議行為保全制度的不成熟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為此,監管部門應及時確認股東大會決議的效力,法院對公司決議的行為保全應更審慎;同時,更高效的司法程序、更廣泛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和更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有助于解決相關問題。
關鍵詞:雙頭董事會;控制權爭奪;公司治理;證券監管;投資者保護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隨著A股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逐步分散,公司控制權爭奪事件頻發。在控制權爭奪過程中,未控制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