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治理主體,有效發揮其治理功能是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環節。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首次明確了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定位,并把“加強董事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作為重要任務之一。
在國務院國資委的大力推進下,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以中央企業為例,截至2021年10月,中央企業在集團層面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其中82家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96.9%符合條件的子企業建立了董事會,其中78.8%的子企業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盡管國有企業董事會多數已實現“應建盡建”,并強力推進“外部董事占多數”的制度安排,但實踐中仍存在董事會功能發揮有限的問題,董事會建設的重點必須轉到“實”上面來。
厘清與黨委(黨組)的權責邊界是發揮董事會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