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我國轉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并開始執行第一個五年計劃。黨和政府對各級國有企業的管理力度不斷加強。中央認為,在國有企業推行“黨委領導制”的條件已經具備,計劃在全國推行。
1957年開始,對于中央提出的大煉鋼鐵運動,鞍鋼時任負責人馬賓并不認同。他認為,應該以發展大企業為主,并先后向時任冶金部長王鶴壽以及陳云面陳觀點。在經歷了深入思考之后,馬賓團結和帶領鞍鋼全體職工、專家、干部,共同創造了“兩參一改三結合”等工作經驗,并執筆向中央遞交了一份經驗報告。對于鞍鋼這個當時中國最大的國企,毛澤東非常關注。因此他在報告上加注了一份近千字的批示,將鞍鋼的經驗提升到了“鞍鋼憲法”的高度,把它作為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基本大法推廣執行。“鞍鋼憲法”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大搞合理化群眾運動。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