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以下簡稱第三方機制)工作的開展,促進涉嫌危害稅收征管罪涉案企業合規整改的規范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涉案企業合規建設、評估和審查辦法(試行)》《關于建立北京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制定本指南,旨在為涉案企業開展涉稅合規整改評價工作提供指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本指南適用于在涉嫌危害稅收征管罪案件啟動第三方機制過程中,對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效果評價的指導。
第二條「適用對象」本指南所稱涉案企業,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具體分為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