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日前印發有關央企違規經營責任追究的新文件,并將于8月30日起實施。
普華永道中國內地與香港控制鑒證主管合伙人李興彬29日對此表示,相較以往的規定,新文件追責范圍當中風險管理部分排位大幅提升,同時單列境外經營投資一項,充分說明國資委對于央企這兩方面工作的重視程度。
新文件明確,中央企業經營管理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監管規章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應當納入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范圍,追究相應責任。
普華永道中國風險及控制服務合伙人邢奕認為,更加系統和明確的劃分標準和處罰方式讓新文件更具操作性,意味著央企負責人的重大決策將被終身問責。
普華永道中國風險及控制服務總監宋經緯分析道:“新文件的出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