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團性企業往往具有眾多的所屬企業,而且存在多個所屬企業的業務屬性與經營模式相似或相同的情況。針對該類所屬企業的組織管控,應該設置怎樣的架構進行經濟、高效的管理?
我們經過對理論研究與管理實踐的總結,梳理出四種不同的模式,供集團型企業組織架構設計時借鑒,具體如下:
一、核心公司主導型
該類型組織架構模式是指,在集團之下,圍繞某類相似或關聯性業務成立二級核心主導企業,統籌具體業務執行單位(三級企業)的生產與經營。如果集團具有較多的多元化業務,基于某業務領域可成立單獨的二級核心主導企業,進而形成多個不同業務的主導企業。
該組織架構模式下,整個集團從母公司到下屬成員企業在法理架構上形成母公司、子集團、孫公司三個層級;子集團作為專業化的業務模塊管理平臺,對下屬孫公司進行業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