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面對境外復雜的投資環境,一旦投資失誤損失巨大。
在國資委最新出臺的《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中,境外經營投資的內容也首次被列入其中。
對比2016年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新出臺《辦法》追責范圍出現變化,重要一點是將央企經營管理人員的終身追責落到了執行層面。
普華永道中國風險控制總監宋經緯認為,新辦法的出臺對于央企經營管理者來說,可藉此機會解決處理企業存在的違規經營投資問題,其中境外投資這個風險集中領域需要特別關注。
根據國資委數據,目前96家中央企業資產規模為55萬億元。其中,中央企業境外資產規模超過6萬億元。
終身追責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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