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務院印發實施《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頂層設計和重大部署,《意見》無疑對未來國有金融資本、國有金融機構的定位、布局、發展、監管、考核等諸多方面意義重大。
首先,《意見》首次明確了國有金融資本的定義,劃清了管理的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國有金融資本的定位和出資人權責范圍。根據《意見》,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國家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所有憑借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都應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僅如此,《意見》將國有金融資本定位為推進國家現代化、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其次,《意見》明確了財政部將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