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6日消息 證監會今日(6日)在官網發布消息,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修法建議,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現行《公司法》規定的股份回購情形的范圍較窄,決策程序不夠簡便,缺乏庫存股制度,公司回購股份的積極性不高,股份回購制度的應有功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據了解,修正案草案對《公司法》股份回購的規定作出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股份回購情形,包括用于員工持股計劃,上市公司為配合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的發行用于股權轉換的,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二是完善實施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簡化公司因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上市公司配合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發行用于股權轉換,以及上市公司為維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