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涉及金融領域的內容多達六項。其中,直接和間接涉及地方金融監管改革的有三項: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二是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三是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統一規范管理。顯然,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到人員管理,改革后的金融監管新格局給不同層面的地方金融監管都帶來了諸多方面的挑戰和機遇。
地方金融監管變革的底層邏輯
金融業混業經營及金融創新不斷深入和日益復雜化、地方監管職責邊界模糊、央地監管協調機制缺位,導致地方金融監管在實踐中的定位和分寸不易把握。思變和求變的現實動力成就了此次金融監管改革的新框架及地方金融監管變革的底層邏輯。
首先,金融混業經營對地方金融監管的風險防控和風險處置壓力日益加大,原有框架下的一些制度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