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控,作為人力資源管理費用預算中舉足輕重的一部分,在三項制度改革過程中由國資委對其管理原則、框架與大致流程進行了明確。對于競爭類(商業類)國有企業而言肩上肩負著國企社會責任的同時,也扛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任,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工資總額管控不僅僅是對國有企業成本與效益進行強關聯的手段,也進一步促使了國有企業開發高效激勵手段和探索多元化用工方式。那么在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控過程中,如何對下屬子企業工資總額使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呢?
一、發放控制
控制發放,即對于現有足額發放的薪酬中非固定部分薪酬結構進行延遲發放或滯后結算以保障工資總額不超提超發。
(一)績效薪酬控制
績效薪酬作為三項制度改革與改革三年行動中的重點,各級國有企業均需按照國務院國資委與地方國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