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三年,這一輪國企國資改革的樣貌,或因兩月前啟動的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分別選取百戶中央企業子企業和百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推進綜合改革,打造改革尖兵)發生改變。
2018年9月底之前,入圍的百余戶中央企業子企業(實際224家央企)和百余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實際180家地方國企),已經悉數向上級單位報送了“一企一策”的內部方案。
經濟觀察報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獲悉,9月底前報送的方案審批,企業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入圍企業初期方案由所在企業集團負責審批報送,國資委施行備案制。值得注意的是,如遇到企業提出的有關“政策突破”要求,集團公司不能回復,國資委也不能回復,最終將由國務院決定。
一名國資人士舉例道,初期報送方案中所涉及的“政策突破”內容,主要包括員工持股、工資管理以及相關稅收內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