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要生效了,必須要做的事:減資和修改出資期限,避免出資責任過大。
修訂后的《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如果公司的出資期限超過五年而且注冊資本顯著超過公司目前的規模,建議公司先減資然后修改出資期限。
我國實行的是認繳制,公司設立時股東只需要認繳出資額,不需要實際繳納。
舊的公司法并沒有規定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的繳納期限,導致股東會把繳納期限無限延長,出現了很多“注冊資本注水”的公司。但新公司法規定,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必須自公司成立起5年內繳足。
除了5年的限制外,如果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或者債權已經到期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已經認繳出資但沒到出資期限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
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除應當足額繳納外,還要對給公司造成的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