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1日施行,以下對其中涉及董事(董)、監事(監)、高級管理人員(高)的一些強制性規定進行梳理:
1.公司章程對“五類主體”具有約束力
新《公司法》第5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新《公司法》第179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經理辭任的,視為同時辭去法定代表人
新《公司法》第10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代表公司執行公司事務的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經理辭任的,視為同時辭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辭任的,公司應當在法定代表人辭任之日起三十日內確定新的法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