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公司法已頒布20多年了,涌現了大批公司治理結構良好的公司,許多國企也都披上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外衣,但是國企非公司化運作現象非常嚴重。如何深化國企改革,保證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記者在11月24日舉辦的第二屆中國公司治理高峰論壇上了解到,許多業內專家建議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
許多國企治理結構仍老舊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作為法人組織,應當按要求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并明確了各自的基本職責,形成了權利平衡、相互制約、確保股東利益有效實現的科學的治理結構。于是許多國有企業也紛紛改制成公司,但雖名為公司,卻與公司法的要求相距甚遠。
江蘇路漫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錢宇弘說,公司制是現代人類一項非常重要的一個制度性發明。大部分國企也是享有公司,在長期實踐過程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