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12月6日電(甄新偉)《經濟參考報》12月6日刊發題為《僵尸企業債務處置應循市場化方向》的評論。文章稱,“僵尸企業”及產能過剩企業債務處置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領域,也是制約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近期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僵尸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工作的通知》,重拳出擊“僵尸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問題。筆者認為,在債務處置過程中應當堅持市場化處置機制,妥善保障平衡好各相關主體權益,同時要注重長效機制建設,提升市場自我出清能力。
首先,要妥善保障、平衡好各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企業職工權益。“僵尸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除了涉及企業內部職工切身利益外,還關乎債權人、股東以及投資者利益,往往涉及金融機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以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