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在當年底前將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的中央“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公司法注冊的“公司”。隨著這一歷史性工作的完成,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將全部變身為國有控股公司,這一從“企業”到“公司”的轉變,再次證明了深化國企改革的根本目標在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從企業治理向公司治理的轉型,以加快形成有效的治理機制和靈活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因此深化國企改革就是要全面進入公司治理時代。
那么,企業治理與公司治理這兩種治理有何不同?它們各自呈現為何種治理模式?我國國有企業治理經歷著怎樣的改革轉型歷程?當前的狀況是怎樣?未來的改革方向在哪里?對此,本文首先將建立起一個關于企業治理與公司治理的理論分析框架,闡述兩種治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