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1月3日記者從北京市人社局獲悉,近日北京出臺《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實現“效益增工資增、效益降工資降”。
按照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確定的改革目標?!秾嵤┮庖姟访鞔_,要突出國企在工資分配上的主體地位;對工資總額實行分類管理、聯動確定;所有工資性收入一律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企業內部分配時要注重向人才傾斜。
此次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會同財政、國資監管等部門,定期對國企執行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規發放工資、濫發工資外收入等行為。對企業存在超提、超發工資總額及其他違規行為的,要扣回違規發放的工資總額,并視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