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階段,珠海“格力混改”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目前,珠海國資委仍然控制18%的股份,是第一大股東,國有企業的產權權益也應該得到保護,國資委應該履行出資人職責,不能放棄“格力混改”的主導權。政府由管企業轉變為管資本是正確方向,如果資本也不管,就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改革的方向與成效就值得質疑了。
自4月8日晚間,格力電器公告透露第一大股東格力集團擬轉讓15%股權的消息后,各種猜測紛至沓來。轉讓完成后,格力集團持股比例為3.22%,失去第一大股東地位,格力電器則從一個地方性國企,轉變為一個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將發生巨大變化。
在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的關鍵節點,此次格力集團的股權轉讓被認為具有標桿意義。一說“標桿”,就不得不給予更多的關心。其實格力混改從一開始就疑云重重,相繼存在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