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支持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核心骨干人才的積極性,推動中央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制定股權激勵計劃
(一)中央企業應當結合本集團產業發展規劃,積極推動所控股上市公司建立規范、有效、科學的股權激勵機制,綜合運用多種激勵工具,系統構建企業核心骨干人才激勵體系。股權激勵對象應當聚焦核心骨干人才隊伍,應當結合企業高質量發展需要、行業競爭特點、關鍵崗位職責、績效考核評價等因素綜合確定。中央和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負責人不納入股權激勵對象范圍。
(二)股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