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經濟日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呂霞)近日,《甘肅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經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方案》明確,我省將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使全體人民共享國有企業發展成果。
《方案》提出,全省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范圍,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劃轉對象為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持有的企業集團股權;各市(州)、縣(市、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持有的企業集團股權。劃轉比例統一為納入劃轉范圍企業國有股權的10%。劃轉對象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須分別劃轉各國有股東所持國有股權的10%,并由第一大股東牽頭實施。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