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恰逢黨的百年華誕。同時,也是國資系統三年改革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近日國資委要求將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點要求納入公司章程等制度體系,更是突顯了推進改革決心之毅然、完成改革任務之艱巨。面對疫情及復雜的國際形勢,正略咨詢運用歷史分析法,回溯國資國企改革歷程,從經濟學視角梳理出四條政企關系“暗線”,對于把握國資國企改革本質,前瞻性謀劃改革舉措至關重要。
暗線一:從“附屬關系”向“委托關系”轉變
改革開放前,我國仿照“蘇聯模式”,沿用計劃經濟體制,國營企業作為政府的附屬,沒有獨立的主體地位。此時國營企業同政府之間是附屬關系。政府直接經營企業、支配企業財產,依靠行政命令管理,企業依照計劃安排生產活動,運行機制較為僵化。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黨中央先后出臺了減稅讓利、實行兩步“利改稅”等改革措施, ……
